三鹿毒奶粉事件爆發數周了,不知爲什麽,我對三鹿始終是恨不起來的,三鹿顯然只是一隻落水狗,中國人有個習慣,就是痛打落水狗。於是,三鹿慘了,成了一隻人人喊打的落水狗。
想喝奶的中國人都陷入了迷茫。喝還是不喝?這是一個困難的選擇。
正在迷茫之際,在深圳家樂福超市,我見到了瘋狂的一幕。人們擁擠在蒙牛貨架旁,爭先恐后地搬起一箱箱牛奶。走進一看,“蒙牛牛奶絕對不含三聚氰胺”,“蒙牛牛奶,買一箱送一箱”,促銷人員滿頭大汗地為瘋狂搶購的市民打包打標籤。
於是,市場恢復了平靜。老百姓又開始喝起了牛奶,只是不敢再喝“三鹿”了,“三鹿”成爲了一條被打死的落水狗。
我也重新開始喝蒙牛了,但是困擾我一個月來的問題始終沒有得到準確答案,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模糊概念、推卸責任是不行的,總不能告訴老百姓罪魁禍首是吃了帶三聚氰胺的草的奶牛吧。根據資料判斷,三鹿可能也是受害者,從奶牛奶農到三鹿之間,有一個叫做“奶販子”的利益階層,因為種種原因,他們手中掌握著源奶,爲了進一步謀取利潤,他們向其中勾兌了三聚氰胺。這種化學品溶解進液體后無色無味,不了解成分就無法檢驗。作為普通消費者,我一直很納悶,三鹿爲什么就不能直接向奶農收購?如果奶販子這個群體始終存在,是不是還會有“四聚氰胺”、“五聚氰胺”被摻入源奶。
這次毒牛奶事件,深層次看,可能不僅僅是一個質量監管問題,更深層次的是行業制度問題。前些年,曾經被媒體廣泛曝光和討論的河南艾滋病蔓延事件,罪魁禍首就是“血販子”,他們遊走民間,用毫無衛生保障的手段收購百姓血液,然後賣給“醫療部門”,醫療部門沒有對血液進行艾滋病病毒檢驗就讓其進入血庫,很有可能,這些血液就被輸入了病人體內,成為要人性命的“毒血”。毒牛奶事件同這個事件相比,如出一轍,而且是小巫見大巫。
在香港的幾年,我們看到香港社會沒有販子階層的存在,一家家的代理銷售著來自世界各地的原料和貨品,他們是行業體系的一個部分,受到監督和管理,也獲得著他們應得的利益,他們有著積極的動力去保護購買者的利益。這就是香港制度的優勢。
病人還是要輸血的,老百姓還是要喝牛奶的。如果不從制度下手,解決遊戲規則的問題,將來還會出現更多的“毒物”危害百姓。
2008年10月13日星期一
訂閱:
發佈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