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6日星期二

再尋公共空間 不能自我設限

這陣子,公共空間討論又再浮上水面:在旺角西洋菜街行人專用區作街頭表演的好戲量劇團跟一眾網民擺下龍門陣,討論如何使用公共空間。出席的網民大多經Facebook組織,莫不指摘劇團阻街、擺賣、甚至「借藝術之名非禮女途人」,雙方各執一詞莫衷一是。

網民鬥劇團 各有道理

有論者稱是次事件乃香港「公民社會的開端」,在於街道的使用者終於走出來,自己協調(Negotiate)如何善用行人專用區。社會上有一種奇怪的論述,將網民形容成一團面目模糊的集合體(事實是每個參與者也有自己的議題),也將好戲量抹黑成霸佔街道的惡霸;而網民的行動乃奪回市民應有的公共空間,跟油尖旺區區議員(先不提那些區議員有甚麼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聯合將好戲量踢走。這無疑將網民及街道使用者放成主體,其他的使用者都是客體,必須聽從大眾的決定。

而這種規範亦充滿了權力架構意味。在我們身與心的教育中,都將人訓練成社會動物:需要配合社會價值的規限,越軌絕不值得鼓勵,一切留給建制及法律仲裁。公眾以至好戲量皆甚為奇怪地搬出公權力為自己的行為及觀點辯護,一方說要找警方食環署投訴阻街,一方說警方從不反對街頭表演。

當我們極力爭取公共空間還給大眾時,要大眾隨心做自己愛做的事、自己設定規則、自己管理卻最為困難,人人都受實質的、心理上的規限。難怪之前時代廣場一役,我們跟大眾解釋公共空間的意義是如此艱辛。

韓國商場 任由狂歡水戰

在韓國進修的友人叫我看幾張相片:一隊樂隊、打水戰、狂歡勁舞,我還以為是甚麼派對,料不到是東大門一個商場門前的樂隊表演,人人大呼太熱,商場拿出水喉讓觀眾自行消暑!才知道商場門口的廣場可以這樣自由的,放膽去讓公眾使用。(註:友人及Band友Arnold Fong 在其Xanga介紹當日情況,著實令人O咀!見 水彈空降 東大門搖滾秀

今天的小朋友走到公園踢波,會被管理員以「危險」、「不淮」、「影響他人」為由阻止,在這種管理至上的環境下,維園的草地慢慢被換成方便打理的水泥地,市民也慢慢變得僵化去接受規限,由是者公共空間就慢慢收窄,何不放膽讓人去使用空間?

介紹一個正面又有趣的行動「自由波」:放一個吹氣球在公園,讓市民自己參與、感受及挑戰政府過度管理的公共空間。我們要對抗遺忘:想想小時候在公園是怎樣玩耍吧!「自由波」網址是:http://freedomball.blogspot.com/

延伸閱讀:
公民社會的開端:記824好戲量西洋菜街街頭表演論壇 香港獨立媒體
好戲量劇團
自由波

Cuthbert, Alexander. "Under the Volcano: Postmodern Space in Hong Kong." In Postmodern Cities and Spaces, eds. Sophie Watson and Katherine Gibson. Cambridge: Blackwell, 1995. 138-48.

Jacobs. J. (1961) The Death and Life of Great American Cities. New York: Random House

Lefebvre, H. (1991) The Production of Space. Oxford, Blackwell Publishers,

Lefebvre, H. (2003) The Urban Revolution.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Smith. C. P. (2006) The Urban Design of Impermanence: Streets, Places and Spaces in Hong Kong. Hong Kong: mccm creations

郭恩慈編 (1998) 香港空間製造. 香港: Crabs Company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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