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陶傑這香江才子一篇遊戲文章,把另一個國家的人民大大傷害了。老實說,如果把那文章直譯到中文,我們都只會一笑置之——他那指桑罵槐的風格,無論是神州、董建華、還是憤青都無一倖免。他的風格以英文表達是否傳神在此不論,倒是媒體與民間的回應直令人不安。
菲傭示威 媒體報道低調
媒體對印尼及菲律賓族裔的周末大遊行低調報道。那不是幾十人的示威,而是數千人連續數個周末的遊行。大部分報紙卻只對社民連在立法會裏說「不該」是否不該大量報道;至於網上論壇對菲律賓抗議的惡毒回應,由賓賓到死賓奴等等,那坦蕩蕩的歧視,已不是陶傑那篇失敗英文刻薄文章的層次。
雖說香港是國際城市,其實差不多95%的居民是華人。由百多年起,英國殖民地時代對被統治的市民階級化,我們已經被灌輸了「高級華人」,「阿差」等的錯誤概念——即使當時已被大英帝國統治的印度與尼泊爾裔人士為英國人在戰場上打生打死已獲得擔任公職的權利,比香港居民高級。至於對內地同胞的稱呼,更不用多講了。
現今香港好像已習慣了歧視與被歧視。由年齡、性別、膚色、口音、學歷、收入、甚至性取向等等,只要不符合社會上成功的樣式便互相歧視,以不堪入耳的稱呼去羞辱對方。為甚麼我們不可以包容一下,理解分別,去學習對方的優點呢?這是不可能做到的事嗎?
加國少數族裔 公平對待
作為在加拿大長住的香港人,我是少數族裔,但也受公平對待。即使歧視是人類排斥異己的本性,只要你努力向上,總能被社會接納認同的。
或者你要做到120分但亦並非難比登天。所以加籍華人能當上總督與市長,華裔在美國甚至能做能源部與商務部部長。那香港開埠以來,除了夏佳理與喬寶寶外,真正被香港人接納的東亞裔人士又有幾個?作為出國接受教育比率最多的新香港人,你們真的可以把香港人對其他族裔說的形容詞告訴外國朋友而不感到難為情嗎?
「玫瑰,不管換個甚麼名字,還是一樣的芬芳;人類,不論有甚麼顏色,應有一樣的尊重。」香港融樂會倡議總監王惠芬在她的卡片上如此說。只可惜,在一個思想守舊、只重功利、文化一元的社會裏,再多的種族歧視條例也只是空談。溫總說不進則退,對這個死氣沉沉缺乏創意仍然停留在「叻,我至叻」的城市也是一針見血。
訂閱:
發佈留言 (Atom)
3 則留言:
嗯!
歧視? 無呀! 如果佢哋唔歧視人, 人咪唔歧視佢哋囉, 點解喬寶寶無人歧視? 因為喬寶寶好努力咁融入人哋個社會, 呼吸同一個文化
!
如果佢哋要自我一派, 轉頭又話人哋歧視佢哋係小數, 咁就要反省一下啦
kingkong先生:
我唔係好清楚你既logic。
你即係話只有喬寶寶一個入TVB就係因為"融入人哋個社會"?
其他人就係歧視香港本地華人?
原來被歧視的反而是罪人?
甚麼叫"自我一派"? 佢哋有要求將自己國家既一套原封不動搬過嗎?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