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0日星期一

政府與黑幫 「管治」雷同?

「政府跟黑社會的分別在哪?」這是我在中大的教室裏遇過最具顛覆性的問題之一。吊詭之處是它問兩者之差異,諷刺地暗示其實兩者十分相似。

哥倫比亞大學社會學教授溫嘉德殊(Sudhir Venkatesh)年初出版了《Gang Leader for a Day》,描述他在芝加哥大學唸博士時,往貧民區做田野考察的經歷。貧民區是政府興建的住宅,主要為低下階層而設,是三教九流聚集之地。因為安全問題,絕大部份時間警察和救護人員都不會進入該區。黑幫趁著權力空檔,進駐並支配貧民區內,進行他們的商業活動。

為免警方介入 力保區內安全

當地黑幫的經營妓院和販賣毒品,目的是爭取最大利潤。他們希望一切商業活動可以穩定地進行,因此不容區內發生嚴重罪案,因為若驚動警方介入區內秩序,他們就難以進行各種(不法的)買賣,直接影嚮生計。

於是,黑幫頭子就肩負確保社區運作暢順的任務,包括維持治安、商業秩序、民生、外交等等。如果任何人的行為超出黑幫可接受的「道德底線」(影嚮商業運作),就會被警告罰款甚至毆打。舉例說,在黑幫的管理下,強姦搶劫盜竊發生的次數遠比街外少,癮君子們覺得比週邊安全才全願意居住,他們是黑幫的收入來源;商業活動也受規管,絕不容許詐騙(如將私自把毒品稀釋出售)的情況出現;黑幫亦鼓勵區內的年青人上學,不要在街上流連,可是頭子們並不關心他們的學業,只希望把他們困於課室裏,免得在街上生事;幾個有穩定勢力的黑幫間維持某程度的商業來往,因為在共同利益下,發生任何事端都會直接影嚮他們的商業利益,互惠的經濟關係可減低發生衝突的機會。以上的種種「政策」,目的都是為了確保商業活動得以順利進行。

貧民無選擇 只能默默承受

把毒品和娼妓等等商業交易的具體細節抽空不談,書裏描述黑幫頭子每日的工作,跟資本主義社會下政府的基本運作極其相似。由政府收取稅項以保障普羅市民的日常生活和商業活動的正常運作,到為年青人設立的學校和社區中心,以至二戰後各大國間的經濟合作協定,跟上文描述的黑幫活動均有異曲同工之妙。

當然,在貧民區裏,黑幫頭子們同時擁有司法執法立法的權力,人治色彩濃厚,亦是商業活動的最終得益者,區內的政策都傾斜於他們的自身利益,無別處可逃的居民只能默默承受。大抵,這是跟我們的政府的最大分別。

4 則留言:

匿名 說...

平日開口埋口「小政府」班人,都唔知係有心定冇意,從來都唔見佢哋會諗到打散咗公權力形式嘅政府後,會有咩替代品同後果...

New Hong Konger 說...

P_L:真一語中的!

Justin 說...

基本上同啲人叫政府派錢一樣,佢地完全唔會諗派完之後點!

mrsmallbee 說...

強迫性免費教育也是政府為了青年不上街搞事而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