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6日星期一

揭菲人質婚外情 比悲劇更可悲

在這次港人在菲律賓被挾持事件中,我對菲律賓政府及當地特警的處理手法感到相當不滿及憤怒。不滿及憤怒的原因,不少報章及網上媒體亦已分析過,在此不贅。除此之外,我亦對某些報章的報道感到不滿,在香港討論區上,看到一篇標題為「同遊菲國出事,元配趕往揭發,重傷港漢有二奶」一文,竟有100頁的討論。相比包致金姪女案雖然全城憤怒,亦只引起41頁的討論。

普通人遭揭私隱 傷口撒鹽

就言論自由及公眾利益為大前提下,我着實看不到記者有何必要把別人的家事、私事也刊登在報紙上。這些報道實在「抽水」,把大事件中人物來個大特寫,可是他們既不是明星,又不是名人,犯不着連私隱都公開讓坊間評頭品足吧?

在討論區裏有不少人寫道:「若果一早知道他們的關係是這樣,我才不會覺得他們可憐。」偏激一點的,甚至認為他們「抵死」。

可能這只是一則花邊新聞,可能這只是一件小事,又可能這只是三姑六婆茶餘飯後的話題。但是,我卻覺得這件事凸顯了社會上的問題,我們所信賴的傳媒,有一天,可能會損害了我們的私隱。

網民任道德判官 干卿底事?

因為這一篇報道,「網上判官」又再伸張正義,站在道德高地上,判誰該死誰不該死。理智的人想糾正他們的思想,提出整個事件中沒有一個人是該死的,可是那一群失了控的人,不斷以文字在別人的傷口上撒鹽,甚至口口聲聲要收回同情與憐憫,這算是那碼子的愛心、關懷?

姑勿論傷者二人的關係如何,他們都是兩條人命,是生命,值得我們救援,而非踐踏。在這個時候,不去報道事件的搜查狀況,而去「抽水」揭秘,引起廣泛回響,香港有這種傳媒,實在可恥可悲。

有人把這篇揭秘,跟早年因海嘯意外獲救而揭發的綜援金詐騙事件相提並論,我卻覺得兩事不能混為一談,詐騙綜援金乃鐵一般犯法的事,亦與廣大的納稅人有關,把事情公開實以公眾利益為依歸。至於私人感情,與路人甲乙無關,你我也不必多言。無他,人家的私事,干卿底事?

相關連結:香港討論區——http://news.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12953729&extra=&page=1

沒有留言: